国家药监局等三部门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
上周四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将甲氧依托咪酯(中国境内获批上市的含该成分的药品制剂除外)、乐瑞托咪酯(中国境内获批上市的含该成分的药品制剂除外)和索安非托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同时公布供通关申报参考的上述品种海关商品编号,附件为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增列品种海关商品编号。
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药用类精神药品进出口申报事项的公告
财联社 / 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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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将甲氧依托咪酯(中国境内获批上市的含该成分的药品制剂除外)、乐瑞托咪酯(中国境内获批上市的含该成分的药品制剂除外)和索安非托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同时公布供通关申报参考的上述品种海关商品编号,附件为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增列品种海关商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