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6 月 29 日
天津市推出购买预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新举措,符合条件的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购房人需同时满足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商业按揭贷款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所购住房已开通该业务,以及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可同时提取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等条件。
天津发布公积金新政
华尔街见闻
天津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财联社/格隆汇/同花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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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推出购买预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新举措,符合条件的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购房人需同时满足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商业按揭贷款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所购住房已开通该业务,以及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可同时提取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