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拟推公积金新政,物业费、装修费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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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拟增加自住住房物业费、装修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持有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合计不超 3000 元。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在新建住房交付之日或二手住房取得产权之日起两年内,就该套住房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装修费,提取金额按每平方米 1500 元乘以建筑面积计算,合计不超 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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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拟增加自住住房物业费、装修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持有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合计不超 3000 元。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在新建住房交付之日或二手住房取得产权之日起两年内,就该套住房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装修费,提取金额按每平方米 1500 元乘以建筑面积计算,合计不超 1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