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做好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准入、新业态新技术等经营监管工作
4 月 22 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许可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公告包括五部分共十三条内容,细化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准入要求,强化药品经营许可证标示管理,明确执业药师配备、许可证管理、委托业务和新业态新技术监管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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