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控股子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被判处罚金二百七十万元
1 月 5 日
石英股份公告,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强邦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罚金 270 万元。本案中石英股份为被害单位,强邦公司因公司收购前相关犯罪事实被刑事处罚。待判决生效,石英股份将追究相关方民事责任。目前判决未生效,案件最终结果不确定,公司及强邦公司经营正常,判决对利润无重大不利影响。
石英股份:控股子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罚金二百七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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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石英股份:控股子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被判处罚金二百七十万元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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