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议禁止公共交通内外放声音
3 小时前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 10 月 15 日。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巴士、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司乘人员可劝阻,劝阻无效可向公安机关报告。违反规定经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说服教育、警告,可处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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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 10 月 15 日。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巴士、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司乘人员可劝阻,劝阻无效可向公安机关报告。违反规定经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说服教育、警告,可处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