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文峰:徐翔、徐长江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二审判决 部分案件改判为由徐翔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周一
ST 文峰公告收到江苏高院关于徐翔、徐长江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的二审判决,其中 11 起案件维持原判,徐翔、徐长江需赔偿 58 名投资者 859.78 万元,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 起案件改判由徐翔个人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次判决金额未超公司 2025 年度已计提预计负债,对当期损益无影响。截至公告日,法院已受理 1017 名投资者起诉,67 名已获生效判决,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金额 970.0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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