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上周五收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明确了跨国公司、成员企业、主办企业的定义与资质要求,规定了合作银行条件,以及备案、变更、注销的办理流程与材料要求。同时对资金池业务中的外债额度集中、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及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规则,国内资金主账户的开立、收支范围、结售汇及使用规范,数据报送、展业要求、事中事后监管及违规处理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本通知自 2026 年 9 月 14 日起施行,相关旧规定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财联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同花顺财经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新浪科技展开全部报道专业版功能登录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