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明确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禁止情形
7 月 16 日
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公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办法明确了社会组织不得开展的 5 类以表彰等方式进行的活动、7 类未经批准不得开展的活动,以及组织实施评比表彰项目的 9 项禁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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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公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办法明确了社会组织不得开展的 5 类以表彰等方式进行的活动、7 类未经批准不得开展的活动,以及组织实施评比表彰项目的 9 项禁止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