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推进地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高质量发展
5 月 29 日
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进地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电子卖场功能定位,主要用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货物类产品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交易,可根据实际为目录以外货物类小额零星采购提供服务但不得强制,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统筹推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权责,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电子卖场管理者负责建设运行维护、制定服务协议、完善产品参考价形成机制及提供交易基础保障。
两部门:推进地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高质量发展
同花顺财经/格隆汇/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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