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修订保持总体框架不变,在多方面细化完善,增强规则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新增了长周期考核要求,明确纳入长周期考核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含 3 年及以上长期指标,主要业务部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经济效益、合规风控和社会责任指标。对绩效递延支付的适用人员、年限等提出要求,明确追索扣回同样适用于离职及退休人员。强化内部治理,指定专门部门落实薪酬管理日常工作。《指引》适用于全部证券公司,各级子公司参照执行,旨在加强行业薪酬管理,促进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