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实控人王洪春因内幕交易罪获刑
4 月 17 日
鹏鹞环保 (300664.SZ) 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收到《刑事判决书》,其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 1060 万元(已折抵及缴纳),违法所得 526.40 万元被没收上缴国库。王洪春未担任公司董高职务,判决不影响其股东权利及公司管理层运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业务稳步推进。
2026-04-17
鹏鹞环保:实控人王洪春因内幕交易罪获刑2026-03-20
涉嫌内幕交易罪 鹏鹞环保实控人之一被提起公诉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