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使用「生鲜灯」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依据相关法规,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用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近期监测发现部分市场销售者仍在使用「生鲜灯」,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危害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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