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26/025 号公告,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50 毫米钢筋的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自 2026 年 4 月 14 日起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对中国不合作及其他出口商以固定与可变税率结合计征,税率 23.7%,对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以最低限价计征。本案涉及多个海关编码项下产品。此前,澳大利亚曾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0 年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 年决定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税率 19.0%,措施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终止。2025 年应澳大利亚企业申请,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倾销调查期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损害调查期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