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总体要求,到 2026 年底排查整治存量隐患,2027 年提升本质安全水平,2028 年完善长效机制。具体举措包括: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分级管理和分类整治、推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负责人责任、设安全员岗位、强化「日巡查、月检查」等。压实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管理、综合监管,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属地管理等。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强化标准规范约束、夯实基层基础、保障安全投入。各地要强化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