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强烈反对美国《生物安全法》草案中对公司不合理的定义
2024 年 5 月 16 日
药明康德公告称,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通过了修订后的 H.R.8333 生物安全法草案,虽然该草案移除了对药明康德的各种指称,并增加了不溯及既往的条款,但药明康德的公司名称仍被保留在「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的定义中,公司对此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这是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药明康德强调,其业务不涉及人类基因组学,也没有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且公司从未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也未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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