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讯视频」 商标被侵权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判决结果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隆耀(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该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腾讯相关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 5000 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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