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负责人就民用航空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1 小时前
《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二条,主要明确五方面内容:一是适用主体涵盖国内及境外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企业、年均营业额 20 亿元以上专营航材进出口企业、飞机和相关物项制造企业等。二是适用情形包含相关航材等物项的出境维修、进境维修等多类场景,赴境外展览、演示、参与国际应急救援的无人机出口可参照适用。三是明确登记所需材料、出口凭证相关规则、海关通关程序等登记和通关程序。四是列明限制代理办理、强化报告与合规要求、赋予主管机关事后管理权限等管理要求。五是依据相关法规细化了相关行政处罚。
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负责人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财联社/新浪科技/华尔街见闻/央视新闻/中国科技网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