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浮动费率基金扩大参与范围
1 小时前
监管部门近日优化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注册安排,按分类监管、稳步推进原则,将参与机构范围拓展至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居前的中型基金管理人,同时按基金管理人类型实施差异化申报安排:头部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该类产品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 60%,新纳入的中型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低于 30%,支持中小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布局该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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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近日优化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注册安排,按分类监管、稳步推进原则,将参与机构范围拓展至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居前的中型基金管理人,同时按基金管理人类型实施差异化申报安排:头部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该类产品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 60%,新纳入的中型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低于 30%,支持中小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布局该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