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轴 B:公众持股低于 10% 股票终止上市
前天
瓦轴 B 公告,其控股股东全面要约收购已实施完毕,社会公众持股占比低于 10%,股权分布不再满足上市条件,终止上市申请已获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将在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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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 B 公告,其控股股东全面要约收购已实施完毕,社会公众持股占比低于 10%,股权分布不再满足上市条件,终止上市申请已获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将在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