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10 月 1 日起实施以旧换新补贴 10 品类每件最高补 1500 元
50 分钟前
四川省商务厅发布通知,决定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活动,补贴资金从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所需地方配套资金中统一安排,采取总额控制、先到先得、补完即止的方式。补贴共设 10 类品类,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 15%,每位消费者每类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最高 1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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