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游起诉多摩万事屋侵权案二审胜诉 获赔 298 万元
上周三
6 月 17 日,米哈游诉「多摩万事屋」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终审判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298 万元。「多摩万事屋」以「同人二创」旗号,通过直营及加盟方式在全国开设数十家门店,大量收购同人作品后贴附自家品牌标识二次包装,销售未经授权的《原神》等多款游戏周边产品,涉及 141 个游戏角色、1500 余款商品,并开展加盟业务规模化扩张。一审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二审法院否定其「寄售方」辩称,认定其「生产者」身份成立,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