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上周日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为 150 万元,家庭调为 200 万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执行首套房政策。购买现房销售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上浮 50%。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含配偶)在购买等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属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患重病等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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