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
4 月 29 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施行。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及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 1 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增购 1 套商品住房。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上述区域购 1 套住房,无需社保或个税证明,其他区域购房政策不变,成年单身人士按居民家庭执行限购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也进行调整,个人申请从 60 万元提至 70 万元,家庭申请从 110 万元提至 130 万元,同时优化上浮比例,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最高可上浮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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