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

4 月 24 日

国务院同意,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需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 号)要求组织实施。

专业版功能专业版功能
登录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
科技新闻,每天 3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