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法草案将三审「流浪乞讨人员」拟修改为「流散人员」
4 月 24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施春风介绍立法工作情况。社会救助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四项主要修改,将「流浪乞讨人员」表述改为「流散人员」,针对截留、挪用、私分救助资金等行为,增加对有关组织、个人可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罚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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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施春风介绍立法工作情况。社会救助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四项主要修改,将「流浪乞讨人员」表述改为「流散人员」,针对截留、挪用、私分救助资金等行为,增加对有关组织、个人可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罚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