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处理一起继承纠纷案。程龙和李丽夫妇生前卖房得 109 万元,去世后,六个女儿主张平分,儿子拿出父亲生前录音,称钱已赠孙女。法院审理发现录音无法证明明确赠与意愿,且无两个以上见证人,认定该录音为无效遗嘱。售房款按法定继承分配,患小儿麻痹综合征的女儿继承 30 万元,儿子继承 23 万元,承担主要照顾义务的女儿继承 16 万元,其余四女儿各继承 10 万元。儿子不服判决上诉、申请再审均被驳回,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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