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露某美公司指控宇树科技制造、销售的「Gox」机器狗侵犯其「一种电子狗」发明专利,索赔 500 元但要求以法院审计结果为准,总额可达 7000 万元以上。宇树科技否认侵权,称产品未包含涉案专利三项关键技术特征。杭州中院一审认定宇树科技不构成侵权,驳回露某美公司全部诉求。露某美公司上诉至最高法,二审询问后将赔偿请求回调至 500 元。法院查明该公司受让专利 5 天后即起诉,索赔行为系「精心算计」。2026 年 2 月 3 日,最高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谴责露某美公司有违诚信原则,案件受理费由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