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6 日,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通知,《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 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 2031 年 1 月 27 日。
行业标签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