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王香港维权胜诉,6 家名称相似公司被判禁止继续叫「蜜雪冰城」
上周二

蜜雪冰城在香港知识产权维权获关键胜利。2025 年 12 月 19 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就蜜雪集团起诉六家名称相似公司系列案件作出判决,裁定被告六家企业构成仿冒侵权,下令禁止其继续使用含「蜜雪冰城」等字样的注册名称,并要求承担诉讼费用。蜜雪集团自 1999 年起以「蜜雪冰城」为商号及核心商标开展业务,已在多地注册相关商标。集团称 6 家被告使用相似名称误导公众,此前发函要求其变更名称未获回应。法院因被告未提交送达认收书或抗辩书、未出席庭审,视为其默示承认事实,最终支持蜜雪集团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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