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天津新房成交价浮动不得超备案价 10%,多方回应属实。住建部门统一管理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要求开发企业成交价格上下浮动不超备案价 10%,否则无法开具网签合同。津南区、东丽区住建委相关科室负责人称 1 月 9 日召集开发企业传达会议精神,目的是防止新房销售价格过快下跌,多家房企内部人士也证实住建部门当日召集主要开发企业开会并要求传达消息到各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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