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从事支撑集成电路制造、封测的核心设备研制企业,按不超核心设备研发费用 30% 给予年度最高 1000 万元补助。支持关键材料攻关,对从事相关关键材料研制企业,按不超关键材料研发费用 30% 给予年度最高 500 万元补助。对开展高性能芯片制造等研发攻关的企业,按不超相关研发费用 30% 给予年度最高 500 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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