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 月 1 日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 30 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 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 2022 年 1 月 30 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 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话题追踪
2023-10-30
财政部: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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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制定《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2023-08-2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延续实施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08-04
财政部:近期将公布税费优惠政策后续安排2023-08-02
财政部发布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2023-04-18
财政部: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负约 1.2 万亿2022-09-30
财政部、税务总局:居民换购住房可享受退税优惠2022-01-01
财政部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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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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