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7 月 14 日
近日,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粤 0106 民初 7343 号,审理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判决书显示,原告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诉求,判令被告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退还货款 2581880 元,赔偿损失 7137420 元,并赔偿相关利息损失。裁判结果为,被告向原告退还货款 930518.4 元及利息;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共计 1926950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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