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双十一」 这枚商标的归属,仍存在争议。京东认为 「双十一」 商标持有人阿里巴巴集团在三年内未实际使用该商标,应予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后认为,涉案商标在广告等服务上的注册应予维持,但在其余多项服务上应予撤销 …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决定,阿里集团和京东公司均表示不服,两公司分别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今天下午,围绕 「双十一」 商标的这两起商标行政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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