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能源所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
3 月 13 日
上期能源所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公告,规定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后,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卖出持仓不得超标准仓单数量或经认可的可用于最近月份合约交割的原油现货数量,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超出部分持仓强行平仓。
上期能源公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修订实施有关事项
界面 / 华尔街见闻
上期能源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公告
新浪科技 / 格隆汇
上期能源所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
财联社 / 钛媒体
2026-04-08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2026-03-27
上期能源: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2026-03-26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新上市合约交易限额2026-03-25
上期能源所:做好市场风险控制工作2026-03-19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2026-03-16
上期能源所: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2026-03-13
上期能源所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2026-03-10
上期能源所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2026-03-09
上期能源: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2026-03-09
上期能源: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限额查看更多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