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门: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2 月 6 日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通知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明确虚拟货币不具与法定货币等同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境外不得向境内主体非法提供相关服务,未经同意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应禁止,经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除外,境外不得向境内主体非法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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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通知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明确虚拟货币不具与法定货币等同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境外不得向境内主体非法提供相关服务,未经同意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应禁止,经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除外,境外不得向境内主体非法提供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