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1 月 23 日
通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 2022 年第 1 号)的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烟具不得超过 6 个 … 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得超过 90 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得超过 90 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 18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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