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7 月 15 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试点开展委托实施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审查的公告》,拟于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试点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反垄断审查工作 ... 试点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将部分简易案件委托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受理经营者集中申报并在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意见基础上作出审查决定。试点期限为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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