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今起实施
2025 年 1 月 1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自 2025 年起实施。该办法允许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后,可自愿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但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有法定退休年龄。提前退休最长时间不超过 3 年,延迟退休同理。职工需在退休前至少 3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或继续弹性延迟退休。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成为弹性区间,职工可在此范围内自由选择退休年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证券时报网 / 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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