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
2024 年 6 月 28 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安排,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保护主体责任,尊重和保障消费者权益,依法合规经营,及时处理争议,强化源头治理,提升保护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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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安排,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保护主体责任,尊重和保障消费者权益,依法合规经营,及时处理争议,强化源头治理,提升保护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