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林奇作为融入方将其持有的游族网络股票 3541 万股质押给红塔证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签订相关业务协议,从原告处获得融资借款 2.3 亿元 … 林奇死亡,林奇持有的游族网络股票合计 2.19 亿股由其子女林小溪、林芮璟、林漓(以下合称 「三被告」)继承,三被告的母亲许芬芬为三被告的法定监护人及本案中法定代理人 … 因林奇死亡,《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终止,三被告作为质押标的证券的继承人,在享有财产权利的同时也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购回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