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 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回复王思东委员关于 「跨境保险通」 提案,指出该建议与现行保险法规定存在冲突,且港澳与内地在保险监管、产品费率等方面存在差异,直接跨境销售可能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总局表示当前开展试点时机尚不成熟,但将积极研究相关问题。同时,总局正在探索支持大湾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包括推动跨境医疗险产品开发、跨境车险服务试点以及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以提供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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