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4 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通知明确了经营性物业贷款的业务管理口径、期限、额度和用途等要求,并允许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全国性商业银行可发放此类贷款用于偿还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的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同时,强调依法合规展业、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央行: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 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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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两部门: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承贷物业评估价值的 70%2024-01-24
两部门: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