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2 月 18 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 ... 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实现与苏州在积分落户时,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在省内其他城市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申请落户时纳入我市累计认可 ... 全面深化居住证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随迁子女享有平等的教育权益,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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