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2 月 8 日
针对 “小米与徐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案,小米品牌安全官方微博发文称,该纠纷案判决为被告徐强在《法治日报》刊登声明,向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赔礼道歉,声明内容应事先经法院审核,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律师费等共计 81000 元 … 判决书显示,2019 年 10 月 5 日,被告徐强在微博 」午夜城醉「 连续发布两篇诋毁原告公司、小米产品及法定代表人的微博,称 」帮助收集军事机密”「贿赂军队」「雷汉奸」 等。法院认为其无事实依据,对原告构成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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