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多部门: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2020 年 6 月 22 日

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对核算年度生产量 2000 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 2000 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放宽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达标要求 … 此次《积分办法》修改明确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 10%、12%、14%、16%、18%。2024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信部另行公布。

专业版功能专业版功能
登录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
logo
科技新闻,每天 3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