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
2019 年 3 月 18 日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自 3 月 15 起,有关生产者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上发生交通碰撞、火灾等相关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向市场监管总局 (质量发展局) 报告调查分析结果 … 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发生的火灾等事故,有关生产者应逐一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提交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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