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7 月 11 日
7 月 9 日晚,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10 位债权人以集团旗下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重庆当地法院申请对力帆全资子公司进行重整 ... 公告显示,力帆乘用车、力帆汽车销售、力帆汽车发动机、无线绿洲、移峰能源,现阶段生产经营均不正常。力帆提示风险称,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即使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力帆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力帆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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