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决定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调整精神药品目录。此次调整新增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四种药品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并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从第二类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维持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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